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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委通知公告9
时间:[2011-05-05]  发布者:纪委  
根据菏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,现将我院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公告如下:
一、组织实施
在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,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。
二、面试资格审查
1、需提交材料
本人凭笔试准考证,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、与报名时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。
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: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就业报到证和学信网查询的在验证期内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须带二维验证码)。有临时工作单位人员应聘的,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(加盖公章)。其中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和同意应聘介绍信在报名时已经提交的,不用重复提交。
2、资格审查时间
2016年11月28日(周一)上午8:30-12:00 下午2:30-5:30
3、资格审查地点
山东单县经济开发区君子路南首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办公楼4楼414室
4、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上述材料的,视为弃权。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,取消面试资格。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,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。
5、发放面试通知书
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,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,缴纳面试费每人70元。
三、面试
1、面试方式和内容
面试方式为试讲。讲试时间10-15分钟。试讲内容为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知识。
4、面试时间和地点
以面试通知书为准。
联系电话:0530-4682005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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